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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保险公司该不该履行还贷责任

作者:邬春校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保险受益人天安保证保险保险事故房屋抵押贷款柴立青抵押住房保险买房者

摘要:<正> 2000年4月,市民沈某向某银行申请了房屋抵押贷款30万元,并于当月购买了商品房。根据银行规定,沈某作为被保险人,于当年的4月8日与天安保险公司签订了抵押商品住房保险合同一份。但是,2002年1月5日和1月11日,沈某先后两次跌倒被送至市六医院就诊,并于同年1月2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沈某所在地的保险同业公会曾于2001年11月15日公告,明确自2001年11月15日零时起统一实施新的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条款。当发生投保房屋贷款保险的市民,遭遇意外伤害丧失还贷能力时,保险公司承担全额还贷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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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

《浙江人大》(CN:33-128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人大》将在立足人大制度宣传的基础上,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做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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