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水土 刘佳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法律约束金融体系金融监管存贷利率信贷目标
摘要: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金融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南政府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并受严格监管和法律约束的正规金融机构.二是不受政府监管部门对于资本金、储备金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等要求约束的非正规金融。这两类金融机构之间不仅仅存在此消彼长的替代(竞争)关系,还因其各自的比较优势而具有一定的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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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CN:33-10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金融》旨在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经济、金融的方针、政策,研究金融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交流全省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介绍国内外经济、金融的理论实务,提供经济、金融信息与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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