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盾挂失改革人员流动储户中国制度增加存单权利人质押
摘要:在我国,储户在存单(折)遗失、灭失或被盗后,都是通过挂失的方式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存单可以用来质押或背书转让,挂失的方式已不能充分保护存单(折)权利人的利益,也使储蓄机构审查风险加大,易于陷入各种纠纷之中,亟须予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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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CN:33-10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金融》旨在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经济、金融的方针、政策,研究金融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交流全省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介绍国内外经济、金融的理论实务,提供经济、金融信息与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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