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的效应

再贷款浮息制度金融机构再贴现利率金融政策存款准备金率制度货币政策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再贷款是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贷款浮息制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的制度.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不涉及企业和居民个人.从2004年3月25日起,对期限在1年以内、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各档次再贷款利率,在现行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0.63个百分点.以20天以内再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2.7%,加点浮息后为3.33%.再贴现利率在现行再贴现基准利率2.97%的基础上加0.27个百分点,加点浮息后利率为3.24%.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浮息分三年逐步到位,且到位后加点幅度减半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浙江金融

《浙江金融》(CN:33-10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金融》旨在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经济、金融的方针、政策,研究金融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交流全省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介绍国内外经济、金融的理论实务,提供经济、金融信息与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