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俊萍招投标制度程序设定修正意见规则制定形式上的公平监管部门
摘要:招投标的未来发展将更加突出合同属性,即市场性,采取评定分离方式是重要路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的重心还是要继续放在程序设定、规则制定和教育惩戒上。自2000年《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以来,历经近20年发展,开放统一、透明高效的招投标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而在实践中,由于过度强调招投标的程序性和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公平公正,偏离了招标的真实目的。业界对现行招投标制度体系的修正意见建议也比较多。对此,笔者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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