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延安; 俞滨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获得性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振兴战略家庭农场
摘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浙江成长迅速,但信贷支持强度无法满足其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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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CN:33-10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经济》以探索与传播具有着急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为宗旨,紧抓浙江发展改革脉搏,多角度跟踪理论前沿、多层面聚焦经济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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