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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浙江地方政府债务及启示

作者:马金华 符旺地方政府债务地方公债附息债券省情发行过程建设公债北洋政府时期中国近代史战争原因国民政府时期

摘要:"地方债"即发债主体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其债务人是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有效形式,其实现的收入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我国在2011年启动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地成为首批试点地方。浙江省先后分两期共发行67亿元的地方公债,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健康运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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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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