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红飞; 杨剑; 柳慧亚公司法修订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中国股东大会提案权召集权表决权回避制
摘要:我国于1994年实施的《公司法》已不能适应社会投资和公司实践的发展,《公司法》修订迫在眉睫。《公司法》修订在突出对股东保护的同时,应特别强化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明确股东的利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回购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公司信息知情权、提案权、质讯权以及代表公司对董事、经理、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引入优先股和累积投票制度,使中小股东能够更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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