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漫远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海洋经济发展土地规划耕地后备资源区域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实施过程挂钩试点土地整治
摘要:平湖市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于2010年12月分别经省、市两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限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占补平衡压力大,原有土地规划模式下越来越难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之"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宏观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及平湖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嘉兴市实施方案》《嘉兴市滨海新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平湖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年12月)等重大发展规划的实施,原有土地规划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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