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新型检律关系之构建

作者:秦国文 董邦俊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改革新型检律关系构建

摘要:重视检律关系,关注检律之间的职业协调性,是世界各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共识,亦是当前我国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此背景之下,检律关系也需要重建。因此,这就需要探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基础与价值,分析构建过程当中存在的诸如司法理念滞后、检律互信缺失等障碍,提出构建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适应的新型检律关系路径:必须更新执法理念,着力构建六大机制——检察制度文化与律师制度文化互动机制、检律间优秀人才交流机制、检律参与刑事诉讼保障机制、及时规范化解检律冲突的常态机制、多元监惩机制、律师评估检察官执法机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CN:33-133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经济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始终以“求是严谨为本,开拓创新为先”作为办刊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刊方针,突出专业特色和刊物的学术性、独创性、前瞻性及应用性。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