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斌机制协调罪行自首立功余罪自首
摘要:促进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机制协调需要发挥刑事司法的能动作用,司法者应当通过对立法进行合乎正义的解读来达到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完美对应,本文拟从自首、立功认定中的两个常见问题入手,对如何能动的解释立法进行分析,探讨了“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以及“揭发他人犯罪”中的司法认定问题,一家之言,仅做引玉之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CN:33-133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经济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始终以“求是严谨为本,开拓创新为先”作为办刊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刊方针,突出专业特色和刊物的学术性、独创性、前瞻性及应用性。
省级期刊
人气 84924 评论 62
部级期刊
人气 70878 评论 50
人气 54722 评论 65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38755 评论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