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燕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工作标准土地确权现场会金华市档案保管条件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化加工
摘要:日前,金华市档案局、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工作现场会。会议通报了之前4个县(市)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共性问题,同时要求:一要明确档案工作标准。各县(市、区)确权办要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将经过规范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的确权档案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形成的确权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自行保管,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可将档案移交乡镇(街道)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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