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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库出典危及档案安全

城建档案馆档案安全出典工程技术档案档案保证金档案库房主要负责人审计局规模扩大购买设备

摘要:案由:温州市城建档案馆建于1981年,工程总投资114万元.由于原城建档案馆主要负责人政纪观念不强,工程基建规模扩大,社会集团购买设备未经审批,两项计为152万元,动用了档案馆的档案保证金.审计局于1988年对该馆进行审计,并作出决定.市城建档案馆为执行审计局文件和市城乡建委"应执行审计局处理决定,但不得动用保证金"的指示,于1988年7月1日与温州东风家具厂签订了典赎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新建的城建档案馆各类用房及附属设施以152万元出典,典期一年,从1988年7月1日至1989年6月30日止.城建档案馆出典,致使库房全封闭结构遭受破坏,900多项工程技术档案不是放在档案库房里,而是放在工作室里,档案的安全没有保障,后果极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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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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