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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能随意收回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吗?

作者:陈战杰国有土地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市改造建设用地使用权社会保障费用安置补助费三宗被征收人提前收回

摘要:问: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4月经过拍卖取得了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国土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1年11月25日,市政府要进行城市改造,发出《通告》,要求在拆迁工作完成之前,一律停止建设。我公司不得不停工。2013年,市国土局要求我们去办理出让金退回手续,我们不同意,市国土局就派人送来《注销土地登记公告》并在地方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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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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