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南朝宋皇太子监国有司仪注公文形态三省制
摘要:南朝宋皇太子监国有司仪注,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公文形态。但是,现有中华书局点校本《宋书》、《通典》的仪注文本及标点,均有不完善之处,需要重新校录文本和标点。在对仪注进行了文书学与制度史考察之後可知,尽管尚书台(省)自西晋以後就已取得了作为串相机构的职权,尚书令、仆射也已被视为宰相,但是迟至南朝宋时,尚书台仍然未成为一个层级分化、结构规整、分工明确、各有权限的外朝宰相职司。在两汉至隋唐间三公制一三省制的体制转轨还没有基本完成之前,尚书台所得的宰相职权,并没有及时反映到律令常典和公文形态中。尚书台作为文书传递机构的性质,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体现在南北朝公文书式中。就现有研究而言,尚书省及令、仆射所获得的宰相职权在律令和公文制度中得到反映,恐怕要到南北朝後期,甚至是隋初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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