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管理部门国家保密局案件泄密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维护国家安全
摘要:国保发[201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保密局,军事检察院: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强查办泄密案件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CN:11-260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