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检察院检察委员会2010年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已经2010年4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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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CN:11-260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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