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选任工作知识产权调查技术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现将《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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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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