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沃尼尔·朗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产品发明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无效有限责任纠纷案技术效果

摘要:一、化学领域产品发明的专利说明书中应当记载化学产品的确认、制备和用途。二、化学领域产品发明技术方案的再现与是否解决了技术问题、产生了技术效果的评价之间,存在着先后顺序上的逻辑关系,应首先确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是否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然后再确认是否解决了技术问题、产生了技术效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