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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

华中科技大学法定职责纠纷案独立学院直接利害关系高校办学学士学位适格被告

摘要:【裁判摘要】根据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及民办高校办学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学作为独立学院的挂名高校,具有授予独立学院符合条件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法定职责。学生以独立学院无根据未授予学士学位为由起诉的.大学应为适格被告。因独立学院作出具有终局性的初审行为.对学生的利益有直接利害关系,亦应作为被告。学生坚持起诉大学,而不起诉独立学院的。法院应将独立学院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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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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