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最高人民法院不良债权利用外资合同效力对外担保案件审理
摘要:为正确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的案件.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征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现将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涉及担保合同效力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通知后尚未审结及新受理的案件时应遵照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