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分公司青岛市网络技术旅游服务国际航空百度网
摘要:【裁判摘要】 一、确定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关系的存在,不以二者属同一行业或服务类别为限。如果二者在市场竞争中存在一定联系或者一方的行为不正当地妨碍了另一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并损害其合法权益.则应肯定二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与提供搜索服务,两者属于不同的网络服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