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权益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制定本条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