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澳大利亚当事人证明书离婚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受理批复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 5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6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CN:11-14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