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纠纷案商业银行作案人安全防范建行上诉人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
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合理限度内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致使存款人及其他客户在银行的营业场所遭抢劫遇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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