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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的决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定边防国际法原则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

摘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以下简称各方),遵照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签署的《关于合作查明和切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境内参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人员渗透渠道的协定》,遵照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本国法律,为加强各方在保卫国界和维护边境地区安全领域里的合作,从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边防威胁的共同利益出发,达成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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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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