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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15年12月2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作者:王鸿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改资源保护保护工作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2013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陈昌智、沈跃跃副委员长亲自参加并指导了立法工作。我委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成立了法律修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法律的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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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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