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贵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请审议。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亲自作执法检查报告、亲自主持专题询问,这在各类教育执法检查中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张德江委员长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3月至5月,张德江委员长和王晨、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3位副委员长、柳斌杰主任委员亲自带队,分四个小组先后到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新疆等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市)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德江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