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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15年12月2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作者:潘功胜天津市蓟县北京市大兴区农民住房担保权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国土资源农村土地产权地区范围贷款对象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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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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