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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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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