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法律委员会审议意见修正案草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6日上午,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删去商业银行法中关于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的规定。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一些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26日下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正案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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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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