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广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立法论证会,就有关问题进行立法论证;召开座谈会,就违法广告治理问题,听取北京市部分媒体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福建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并就修订草案的有关问题与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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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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