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市场秩序旅游业发展委员长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旅游法实施工作,在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潜力巨大。旅游法的颁布实施,非常及时,而且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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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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