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议案审议第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代表议案立法项目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47件,涉及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共35个立法项目。法律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于4月8日召开代表议案交办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研究并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一是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研究;二是在法律案的拟定修改和审议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的意见;三是邀请部分代表参与有关立法座谈会、立法调研等,切实办好代表议案。法律委员会于11月29日召开会议,对147件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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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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