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柏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石油天然气管道法律委员会审议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2010年草案
摘要: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的进一步修改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6月2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能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6月12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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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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