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修改意见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摘要: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2日下午对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6月23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监察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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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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