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建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和谐劳动关系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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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CN:11-10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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