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管理工作农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护工作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是自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原法”)颁布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调整,对做好新时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为贯彻实施好新保护法,指导各级渔业部门依法履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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