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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函

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出证检疫证明牧函农业部办公厅产品标识和林县动物卫生监督一式两联

摘要:农办医函[2013]54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你们《关于申请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机打出证试点工作的函》(吉牧函[2013]176号)、《关于在试点地区启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产品标识"和机打检疫证明的请示》(内牧函[2013]6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自2013年11月5日起,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试点工作。(一)自2013年11月5日起,在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等三个盟市的6个旗县开展《动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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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现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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