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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

集体林经营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现代化建设社会资本投资适度规模经营林权制度改革林业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利用好林业资源,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实现小农户与林业现代化建设有机衔接,对促进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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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CN:11-161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刊载国家公布的法律文件、法令和政府公开发布的决议、命令及批示,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和任免人员名单;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及我国政府发表的声明、公报等重要外交文件;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和决议、命令等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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