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力资源争议处理总政治部人事局中组部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修改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2007年,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关于仲裁案件属地管辖的要求,更好地处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决定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进行修改,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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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CN:11-161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刊载国家公布的法律文件、法令和政府公开的决议、命令及批示,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和任免人员名单;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及我国政府发表的声明、公报等重要外交文件;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和决议、命令等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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