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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铸件产品国家税务局财政监察专员铸锻机械制造汽车配件重型机器厂沈阳机床

摘要:<正>2006年12月5日财税(2006]150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铸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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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CN:11-44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国务院及财政部制定分布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及与财政部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条例和管理办法,以及财政数据和财政职能、机构调整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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