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啤酒包装啤酒消费财政监察专员范围问题单位税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接一些地方来文,要求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的有关范围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规定啤酒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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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CN:11-44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国务院及财政部制定分布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及与财政部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条例和管理办法,以及财政数据和财政职能、机构调整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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