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重点公益林基建营房部林业主管部门补偿基金林业厅财政部门专职护林员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特制定《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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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CN:11-44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国务院及财政部制定分布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及与财政部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条例和管理办法,以及财政数据和财政职能、机构调整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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