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腾飞巫史数天文历法十月历
摘要:先秦时期的巫、史,无论是在文化上还是职能上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帛书《要》篇言及巫史之辨,以'数'作为巫、史治《易》的区别所在。巫者幽赞于神明而示吉凶,史官明乎数而推吉凶。先秦史官所处自然理性发展的新时期,又主'天官'掌有天文历法之职,天文历法又指称为'数'。随着近些年彝族十月历的发掘,使得远古历法得以重见天日。而《系辞传》所载的'天地之数'更与以天干为分类体系的十月历法特征相符,使得先秦时期易数与历法的关系的探究更近了一步。历法、占筮的目的皆在于'授以民时',顺时而动,于此可知《要》篇史官之'数',即为天文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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