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杨 王俪霏 宋民宪药品缺陷侵权责任责任主体
摘要:目的:明确药品缺陷的分类,分别探讨各类药品缺陷所致损害的侵权责任。方法:本文从法律渊源出发,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法学理论解释和逻辑推理等方法进行评述。结论:根据药品缺陷所产生的阶段,将药品缺陷分为研究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储存缺陷、使用缺陷,其侵权责任的承担也分别归属于不同阶段造成缺陷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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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与临床》(CN:51-1723/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药与临床》宗旨:中药与临床以报道中药与临床研究新发展、新动向、新技术,以及药物在临床应用与实践方面的最新动态为已任,以科学性、实用性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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