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鹏飞宗教精神书法体用一如中国传统文化美学性音乐性
摘要:宗教精神为“体”,书法为“用”,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构成了相辅相成的关系。纵观古今书法,是以灵性、美学性、音乐性、功夫性、文史性这五种属性和合而成,从而暗合佛道精神之道体的。宗教与书法,犹如中国传统文化生发出来的两个“好兄弟”,数千年来共生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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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CN:11-359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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