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国家宗教局宗教团体宗教造像商业宣传宗教教职人员修订草案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法制办
摘要: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张璁)记者7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国家宗教局报送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现已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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