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宗教自由政策哲学社会科学版宗教冲突宗教纠纷宗教迫害
摘要:吴飞在2006年第5期《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发表文章《从宗教冲突到宗教自由——美国宗教自由政策的诞生过程》。文章认为,在西方各国中,美国一向被认为是处理宗教冲突、实现宗教自由的典范。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简单明了的规定,直到现在仍然是美国处理宗教纠纷的主要依据。文章追溯了从欧洲人逃避宗教迫害来到美洲,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制定之间的基本过程。指出,美国看似中立的宗教自由政策,其实有着浓厚的新教色彩。它的理论根据,是洛克的自然权利、社会契约、政教分离、宗教宽容等学说,而这套学说本身就有着基督教的背景。正是因为美国宗教自由政策的新教背景,使它在处理当前国内国外的问题时常常显得捉襟见肘。美国的宗教自由政策虽然是人类历史上处理宗教冲突问题时的一大创造,但有着根深蒂固的问题,无法照搬到别的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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