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晚阉猪肉药品监管种猪销售屠宰质量安全养殖模式
摘要: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2016年12月10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针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出《关于公母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问题的请示》作出回复.指出,我国种猪和商品猪采用相同的养殖模式,不存在因养殖方式差异导致质量安全水平差异的问题.种猪及晚阉猪肉不属于病害肉,农业部门未发现在质量安全方面与普通猪肉有明显区别.目前,我国没有禁止屠宰和销售种猪及晚阉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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